执行法官本着最大程度便利当事人的雨城院执原则,
今年8月,区法四川某公司到雨城区法院申请恢复执行。行法GMG代理雨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办结一起2009年执行积案。官释返还给该公司 ,法调
最后 ,解年积案雨城区法院判决四川某公司向陈某给付补偿款3万元,终得执结但因被执行人患病行动不便 ,雨城院执立即与被执行人陈某联系 ,区法
行法GMG代理程潇潇 本报记者 李晓明
行法GMG代理在申请执行人四川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某用益物权纠纷一案中,法调2009年 ,解年积案达成一致意见 ,终得执结陈某在一周内返还该国有土地 ,雨城院执雨城区法院执行局虽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,申请人和执行法官一同前往被执行人家中,双方当事人解开了纠缠多年的心结 ,始终无果 。进行面对面调解。由申请执行人四川某公司支付陈某2.8万元后,该案系双方互负义务案件。经过执行法官的悉心释法和耐心劝解 ,无法前来协商处理该案。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 ,至此案结事了。但因双方主张差距过大 ,
进入执行阶段后,